第十七章 少年娶我可好-《掌灯判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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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姑娘又捡了一个鸡蛋:“多给你一个。”

    徐志穹诧道:“这是为何?”

    姑娘道:“等你日后做了官,就娶我做婆娘吧。”

    这姑娘好奇怪,徐志穹看着手里的鸡蛋,笑道:“这算是聘礼么?”

    姑娘一噘嘴:“胡扯!我是姑娘家,你得给我聘礼!”

    “你想要多少?”

    “少说也得一百吊钱。”

    “一百吊?”一百吊差不多合五万块。

    姑娘瞪圆眼睛道:“怎地?你觉得我配不上?”

    “配得上,一百吊少了,一百两黄金还差不多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我叫夏妮,夏天生的,你呢?”

    徐志穹也没隐瞒:“我叫徐志穹。”

    “穷?怎么带个穷字?这名字不好。”

    徐志穹解释道:“是苍穹的穹。”

    “藏穷?穷就穷呗,我又不嫌弃你,藏着作甚?”

    徐志穹一愣:“你不嫌我穷?”

    “你是当大官的人,不会穷的!”

    “你说话这么好听,就再给我一个鸡蛋吧!”

    姑娘一皱眉头道:“我说话好听,要多给你一个鸡蛋?你是不是骗我?”

    徐志穹点头道:“我没有骗你,要是不好听,肯定不能多给的!”

    姑娘沉默半响,觉得徐志穹说的有道理,多给了徐志穹一个鸡蛋。

    “你可别忘了,等你当了大官,我等你聘礼!”姑娘憨憨一笑,徐志穹美滋滋的进了巷子。

    这姑娘好有趣!

    娶个婆娘?

    娶个婆娘也好!

    大师姐怎么办?

    选哪个呢?

    选什么选呀,一并娶了就好!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看着徐志穹的背影,卖鸡蛋的姑娘憨憨一笑,忽听巷子里传来了一声狗叫,就一声。

    姑娘把鸡蛋篮子扔在一旁,喃喃道:“得手了,且让这傻小子背个黑锅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那条大黑狗又来了,再次咬上了小乞丐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他和小乞丐有仇,只是因为它喜欢人肉的味道。

    这狗不是第一次吃人肉了。

    人肉的味道,吃过一次就永远忘不掉。

    这次它选了个好地方,直接在巷子深处动手,趁着老乞丐出去讨饭,它一口咬住了小乞丐的脖子,让小乞丐叫都叫不出来。

    小乞丐已经翻了白眼,黑狗只要再坚持一会,就能吃上这口鲜肉。

    在常人眼里看来,一个乞丐又臭又脏,离近一点都得捂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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