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少年娶我可好-《掌灯判官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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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娘又捡了一个鸡蛋:“多给你一个。”
徐志穹诧道:“这是为何?”
姑娘道:“等你日后做了官,就娶我做婆娘吧。”
这姑娘好奇怪,徐志穹看着手里的鸡蛋,笑道:“这算是聘礼么?”
姑娘一噘嘴:“胡扯!我是姑娘家,你得给我聘礼!”
“你想要多少?”
“少说也得一百吊钱。”
“一百吊?”一百吊差不多合五万块。
姑娘瞪圆眼睛道:“怎地?你觉得我配不上?”
“配得上,一百吊少了,一百两黄金还差不多,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叫夏妮,夏天生的,你呢?”
徐志穹也没隐瞒:“我叫徐志穹。”
“穷?怎么带个穷字?这名字不好。”
徐志穹解释道:“是苍穹的穹。”
“藏穷?穷就穷呗,我又不嫌弃你,藏着作甚?”
徐志穹一愣:“你不嫌我穷?”
“你是当大官的人,不会穷的!”
“你说话这么好听,就再给我一个鸡蛋吧!”
姑娘一皱眉头道:“我说话好听,要多给你一个鸡蛋?你是不是骗我?”
徐志穹点头道:“我没有骗你,要是不好听,肯定不能多给的!”
姑娘沉默半响,觉得徐志穹说的有道理,多给了徐志穹一个鸡蛋。
“你可别忘了,等你当了大官,我等你聘礼!”姑娘憨憨一笑,徐志穹美滋滋的进了巷子。
这姑娘好有趣!
娶个婆娘?
娶个婆娘也好!
大师姐怎么办?
选哪个呢?
选什么选呀,一并娶了就好!
……
看着徐志穹的背影,卖鸡蛋的姑娘憨憨一笑,忽听巷子里传来了一声狗叫,就一声。
姑娘把鸡蛋篮子扔在一旁,喃喃道:“得手了,且让这傻小子背个黑锅。”
……
那条大黑狗又来了,再次咬上了小乞丐。
不是因为他和小乞丐有仇,只是因为它喜欢人肉的味道。
这狗不是第一次吃人肉了。
人肉的味道,吃过一次就永远忘不掉。
这次它选了个好地方,直接在巷子深处动手,趁着老乞丐出去讨饭,它一口咬住了小乞丐的脖子,让小乞丐叫都叫不出来。
小乞丐已经翻了白眼,黑狗只要再坚持一会,就能吃上这口鲜肉。
在常人眼里看来,一个乞丐又臭又脏,离近一点都得捂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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