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投名状-《帝国的良心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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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……入眼皆是颓垣败瓦。光光的田里,一个老乞丐聚了堆干枝败叶烧火群暖。远远的,一个母亲带着两个孩子在东翻西拣。

    暮色苍茫中一条长路,马新贻在疲惫的行走中停下,茫然四顾。天地间只有他一人,向天吼却没有一声回应。

    ……女人站在门前低低的屋檐下,可亲,温暖,却不象是真的。他走近,她似笑非笑,身子一侧让他进去。

    ……家徒四壁,窗台上却有镜子、胭脂,更有一朵新摘的鲜花养在粗碗里。窗边桌上显眼地摆着纸墨笔砚,几本书整整齐齐。

    ‘家里男人呢?’

    女人道:‘打了十年仗,哪家屋里坐着男人?’

    ‘这屋前屋后倒有几亩地,什么也没种?’

    女人并不看他,‘没有帮手,我哪有力气。’

    ……马新贻醒来,发现屋内只有自已。空空握着的右手,仿佛仍有她的余温。炕边倚着他的刀,皮靴已被脱下,擦得干干净净放在地上。但女人及她的一切都已消失。

    ……张汶祥一眼看到马新贻的好鞋,忽然下马。他走上去伸出自已的脚比了一下,大小正合适,于是拔剑便向马新贻刺去。

    ……张汶祥露出玩世不恭地笑容,重新打量了马新贻一番,‘要不要吃的?跟我来。’

    ……马新贻一呆,盯着那刀。

    张汶祥仍笑着:‘是教你去杀一个外人。兄弟们就对你一心不二。这个叫做投名状。好汉入伙,交纳投名状。从此以后,只有兄弟的命是命,其余天下人皆可杀!’

    ……‘纳投名状,结兄弟谊;死生相托,吉凶相救;福祸相依,患难相扶。外人乱我兄弟者,视投名状,必杀之;兄弟乱我兄弟者,视投名状,必杀之。’

    ……官署后院门口,人群中闪出一人,大呼‘冤枉!’跪在路中。

    马新贻为官日久,见多了拦轿喊冤,并不以为忤,反而缓下脚步。他定眼一看,下跪之人竟是三弟,不由惊诧,忙挥手让马弁让开。

    ……张汶祥抽出带血的匕首,高举双手,向天大喊:‘杀人者,张汶祥是也!’

    ……”

    小说开头,吴锐读着还有些摸不着头脑,等看到马新贻纳投名状,三兄弟结拜,还以为是张汶祥的黑历史被赵先生发掘出来了。

    再看到张汶祥为窦一虎报仇,当街刺杀马总督,吴锐更加确定剧情的走向,不就是个狗血的三角恋加复仇嘛:赵先生发现了张汶祥刺杀高官的秘密想要拿捏、利用他。

    然而剧情转折得太快,他读到:

    “……曲终人散,戏台上空无一人。

    张汶祥面如土灰,‘我真没跟他结拜!这戏文不是瞎扯吗?’

    赵先生轻摇折扇,“有没有结拜不重要,天下人相信你们结拜就行了!”

    ‘我也没杀马总督,马总督活得好好的……’

    ‘现在没杀,将来总是要杀的!’

    ……”

    原来一切都是戏中故事。

    读到这里吴锐真有种“惊艳”的感觉。

    原来马总督还没死。赵先生要求张汶祥像戏文里唱的那样去刺杀马新贻。

    而晋桐早已经把伏笔在前头埋下。

    开篇将军们询问张汶祥生平的时候,介绍过,此人早年当太平军时,在战场上救过一个清军军官,后来两人一起逃离。因为张汶祥自己的吹嘘,此事在江湖上流传甚广。虽然救的人不是马新贻,但“似是而非”,足以“移花接木”。

    戏文的宣传对象是平民百姓。针对官场中人,赵先生自然另有一番布置,文中只是略略提了几句。

    至于张汶祥被威逼利诱前往金陵、马总督被刺身亡的过程以虚写为主,故事的重心转到曾国藩奉命主审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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